钜大LARGE | 点击量:972次 | 2021年10月29日
加拿大NRCan公布最新电池充电器能效法规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于2019年五月十五日发出通告,对2018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加拿大能效法规》最新修订案里电池充电器的监管含义作补充说明。此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了与美国的能效监管要求保持一致,要求在2019年六月十三日之后生产的电池充电器BCS要满足该法规才可以进入加拿大市场。
此次法规的更新公布,与老版本有何不同,又将对什么人群出现影响,今天我们将会为您逐一梳理。
01、美加两国对BCS电池充电器
含义更新释义
美国能源部DOE-电池充电器含义为一种对消费类产品的电池充电的设备,包括其他有嵌入式电池充电器的消费类产品。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加拿大标准CSAC381.2-17-将电池充电器含义为一种对消费类产品电池充电的设备,包括其他有嵌入式电池充电器的消费类产品。
02、法规更新后将影响什么产品?
BCS电池充电器涵盖的产品如下:
符合电池充电产品规定要求的产品,是指为轮椅、高尔夫球车、低速车辆或其他终端产品电池充电的设备。例如:内置电池的手机,内置电池的耳机,内置电池的智能手环等产品。
需注意的是,BCS电池充电器不包含以下设备:
为轮椅,高尔夫球车,低速车辆以外的车辆电池充电的设备
为医疗设备电池充电的设备
无线电池充电器,除用于潮湿环境的电感型无线电池充电器
备用电池充电器
03、受影响的产品将如何进行测试?
如您的产品在其中,可在以下两个测试中二选一进行产品测试:
CSAC381.2-17
10C.F.R.AppendixY(引用美国能源部DOE的测试方法)
其中,要注意的是:电池充电器的单位耗能必须小于或等于CSAC381.2-17中的下表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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