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919次 | 2020年06月08日
浅析动力锂电池回收:370亿蓝海市场爆发在即
七月二十五日,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公布了《有关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将推动汽车生产公司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公司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废旧动力锂电池回收刻不容缓
近年来,随着政府的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汽车市场逐步普及,同时也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随着补贴新政和双积分政策的全面落地,市场竞争渐趋“白热化”。同时,无论是市场增量、投资热度等都表现出高昂的姿态。据统计,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接近80万辆,而2018年前8个月,新能源汽车产量和销量均超过60万辆,若按照此增速来看,2018年销量将逾百万、2020年或可逾200万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最大引擎,我国已持续三年位居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第一大国。
2016-2018年新能源乘用车月度销量:
2016-2018年新能源商用车月度销量:
但是在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普及的背后,一个严重又棘手的问题摆在了眼前。由于,动力锂电池的寿命普遍在3至5年,在2013至2015年的动力锂电池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并逐步开始流入废旧市场。截至今年六月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99万辆。行业专家从公司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将迎来第一个动力锂电池报废高峰。2018年~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的动力锂电池体量将达到12万~20万吨。有更激进的观点认为,到2020年,报废量将达到28万~30万吨。
我国动力锂电池报废回收量(千吨):
针对如此大规模报废的动力锂电池,国家高度重视,政策也密集出台,不断出台动力锂电池回收政策,完善回收体系建设。早在2016年十二月,工信部便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生产公司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2018年三月二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公布《有关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公司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密切合作,以满足市场需求和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推动形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规模化市场。
历年公布回收政策如下:
(数据来源:工信部等、东方证券研究所)
目前,市场上普遍使用两种较为常见的方法“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根据锂离子电池容量来区分,100%~80%段满足汽车动力使用,80%~20%段满足梯次利用,20%容量以下进行报废回收。一般来说梯次利用适用于磷酸铁锂离子电池,而资源再生则适用于三元锂离子电池。据相关数据统计,相较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离子电池循环寿命更长,80%循环寿命可达2000-6000次,宁德时代曾分别在25℃、45℃、60℃的温度下进行实验,综合考虑储能设备的使用条件,退役后的动力锂电池可继续作为储能电池使用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