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1511次 | 2020年06月28日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发放为何如此缓慢?卡在什么环节?
卖出去的新能源汽车,往往两年甚至3年之后才能领到财政补贴,而这些财政补贴往往是公司当年利润的重要一部分,甚至是决定公司生死的“救命钱”,补贴发放周期过长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甚至导致连环债的发生。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发放为何如此缓慢?卡在什么环节?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骗补”事件后审批流程繁琐
繁琐的审批流程是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发放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国家先后出台的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之中,审批变得越来越严格。
在2015年四月有关部委公布的《有关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中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公司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公司。
这意味着公司要先垫付补贴,然后由中央财政按程序再将这部分资金拨付给公司,而公司要想拿到这笔垫付的资金,则要走申报和下达流程。该政策对资金申报和下达做了两点规定。
一是年初预拨补助资金。每年二月底前,生产公司将本年度新能源汽车预计销售情况通过公司注册所在地财政、科技、工信、发改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申报,由四部门负责审核并于三月底前逐级上报至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预拨补助资金。
二是年度终了后进行资金清算。年度终了后,二月底前,生产公司提交上年度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按照上述渠道于三月底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等四部委。四部委组织审核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按照这项政策,从申报到拿到全部补贴,最快只要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可是在2016年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发生之后,相关部委于2016年年底专门出台了《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其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各环节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按照这一最新通知,资金申报程序明确为生产公司提交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等材料,公司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同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整理汇总,将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同级其他部门。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公司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工信部出具的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更大的变化是此后相关部委出台的《有关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审批流程的层层把关以及愈加严格,使得财政补贴从最开始的公司申报,到通过政府的最后核查要更长的时间。2019年七月二十六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公布《有关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这意味着此前的财政补贴资金才开始真正清算。
运营车辆过多导致延缓
在2016年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发生后,为了堵住漏洞,对非个人购买的运营车辆新增了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的要求,且要接入统一的监管平台。
在过去的几年时间,新能源汽车消费比例中,私人消费的贡献大约有三成,这意味着有七成的车辆都要达到累计至少3万公里的行驶里程要求。可是,一个客观的现实是,大量的运营车辆都是共享汽车,这些车辆绝大部分根本没有足够高的使用频率。
“这个政策规定公司用户的新能源车辆行驶3万公里之后才能拿到补贴,可是现在租赁市场太小,一辆车一年可能才跑1万~2万公里,3年以后才能够拿到补贴的话,公司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太大了。”一位新能源汽车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虽然在此后出台的调整政策,将3万公里的要求下降为2万公里,但公司仍然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这一要求,从而申报补贴。
原因在于,大量的公司用户并不等同于市场真正刚需,特别是在高额财政补贴的诱惑下,相当一部分汽车公司玩起了“左手倒右手”的游戏,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虚假繁荣,甚至有些故障车辆流入市场。
曾经在全国风靡一时的盼达用车就曾起诉力帆乘用车。盼达用车购买了近万辆力帆的新能源汽车,但这些车辆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质量问题,导致大部分车辆出现故障需长期维修。试想,这些存在严重隐患的运营车辆,想要跑到2万公里,其要时间之长和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部分地方政府苦于财政压力
在地方补贴被完全取消之前,很多地方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涉及中央、省、市三级,分别按照比例承担。可是,因种种原因,地方政府往往有意无意地拖欠,导致补贴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出现。
2016年在河北沧州发生的地方财政补贴被拖欠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15年五月,为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工信局联合印发了《沧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兑补办法》。办法规定,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其中规定,市财政局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经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和市属及以上单位,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所在县区申请人账户。
可是,最终15万元补贴款却未能及时兑现,而沧州市财政局给出的说法是省财政厅有关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没有完全到位,不过有媒体采访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后得到的回复是,约5亿元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已经下发到沧州市财政局,资金名称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有车主质疑,沧州市财政局涉嫌挪用数亿补贴资金。
最后,此事件经媒体关注之后得到妥善解决,但反映的却是部分地方政府“拖欠”补贴不给的现象,而截留上级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的可能。
“我们听说上面已经把资金拨下来了,就到市一级部门去询问,可是得到的回答仍然是还要等,至于等多长时间,根本没有准确的时间。”一位客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地方政府,不管是发达城市,还是欠发达城市,他们都有着不小的财政压力。有的地方政府根本就没钱,想发也发不出来,上级政府拨付的资金说不定还被挪为他用。而发达城市资金预算也是有限的,一旦推广数量多了,自然也会拖欠或者打折扣发放。”一位新能源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公司深陷困境盼资金及时到位
为何应收的财政补贴对新能源汽车公司如此重要,而一旦拨付缓慢就会对经营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这是因为补贴资金往往就是公司的利润所在,没有这部分资金,公司就会处于亏损状态。甚至一些公司已经深陷生死困境才能等到这笔“救命钱”。
以知豆汽车为例,以其2017年4万辆销量计算,可以拿到的财政补贴有数十亿元,假如这笔财政补贴能够在其最要的时候得以发放,至少会缓解其后面发生的“停产欠薪”事件。《我国汽车报》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知豆汽车仍然没有收到财政补贴。
相比知豆,力帆乘用车和众泰汽车处境稍好。相同的情况是公司都陷入极大的经营困境,不同的是,他们收到了部分财政补贴。
力帆乘用车曾经因为涉嫌“骗补”被取消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此后经营陷入困境。不过其于2017年十一月收到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补贴)2214万元。
众泰汽车全资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曾经借助财政补贴有过利润的快速上升。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其净利润为2亿元、9.68亿元,而其同期获得新能源财政补贴为4.43亿元、11.41亿元。然而,随着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时间的延缓以及其他原因,此后众泰深陷困境,不得不靠政府救助以图东山再起。
缺钱的众泰在2019年十月,终于等来了一笔2017年度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永康众泰分公司及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星沙制造厂和金坛分公司合计获补2.7亿元新能源车补贴。
虽然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并不单和补贴资金的发放有关,但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特别是资金实力不强的公司,很容易被期望中的补贴资金困住。
补贴调整政策改善空间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相关部委在此后调整的补贴政策中,也注意到了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其解决办法就是预拨付。
2019年三月,有关部委公布《有关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规定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资金效益。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
不过拨付一部分资金,能解决多大问题,目前还不得而知。即使这部分资金,也不是100%能够拿到,按规定,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在四月二十三日由相关部委联合公布的《有关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中,明确提出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公司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万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公司,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
不难发现,政出于对补贴资金的安全监管考虑,在发放审核上只严不松,补贴这份钱越来越难拿。“补贴涉及方方面面,政府管理部门严要求可以理解,不过希望能在这个前提下及时拨付到位。”一位新能源客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观察
该严则严该简就简
客观上来看,国家相关部委不是不想以最快的速度给公司发放应得的补贴。在早些年出台的补贴政策中,就提到了要保障资金拨付的及时到位。相关部委于2016年年底专门出台的《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明确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信、科技、发改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等负责。
生产公司在2016年之前也能及时地拿到国家财政补贴,然而,因为2016年“骗补”事件爆发,国家相关部委暂停补贴发放,开始全面清查,并完善补贴政策,对非个人的运营车辆新增了运营里程的要求。
此后,“严”就成了资金发放的主题,公司的各种申报材料要层层审核层层公示,对各方参与者也明确各自的主体责任,谁出问题谁担责任,可谓“严防死守”,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
比如,相关部委公布的《有关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就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具体包括三项措施。
一是加快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尽快建成公司、地方、国家三级联网的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发挥用途,动态掌握车辆生产、销售、运行、充电设施运营情况,结合现有管理手段实现对生产准入、目录审核、补贴发放、安全运营、运营里程等环节监管的全覆盖。
二是建立与补贴挂钩的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在整车和动力锂电池生产、销售等环节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产品,进行动力锂电池能量密度、整车能耗等关键参数一致性检测。建立常态化信息公布机制,对抽检产品参数与推荐车型目录内参数值不一致的,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暂停推荐车型目录、按型号扣减或缓拨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公司和检测机构给予处罚。
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夯实监管责任。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用途。加大对骗补公司的处罚力度,除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外,还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取消补贴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等限制性措施。有关地方应进一步落实推广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严肃追责,对监管不严、骗补等问题多发的地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该严则严,这样的做法出发点是好的,可是又因层层审核公示以及检查等造成时间上的滞后。
其实,从市到省、再从省到国家相关部委,倒不如简化为一道程序,建立一个统一的申报平台,这并不是不可以操作。北京理工大学就承建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目前该监测平台负责监测国内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其监测数据也为国家补贴的审核和发放供应依据。
既然监测平台可以实现全国统一,公司的财政补贴申报,为何就不能建立统一的审核平台?该简就简,对政府管理部门而言,只要可以实现最终目的即可。而关于公司而言,时间和效率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