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873次 | 2021年09月15日
需尽快建立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动力锂离子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零部件,废旧电池的处理涉及安全、环保,电池回收利用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大部分国家(包括美国、欧洲等发达地区)尚未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
欧美日等国电池回收已具相当规模
日本:本田汽车公司正采取措施提取电池内可回收利用的金属,同时与金属生产商合作提取电池内含稀土,以推进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发展。丰田汽车公司则从电池中提取金属镍作为电池原料,同时也积极推进其他金属的回收利用。此外,日产汽车公司及三菱汽车公司也在其公司内进行电池回收实验。
欧洲:回收利用公司已具备了先进的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技术,优美科公司新开发超高温处理技术(火法回收),可用于大量处理废旧锂离子电池。优美科公司位于比利时安特卫普的霍博肯厂目前能够达到年处理7000吨废旧充电电池的规模。
美国:Toxco公司的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技术:在液氮环境下低温冷冻电池从而使其材料的化学性质变得不活泼,然后拆开电池分离其中的材料。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美国杜克能源与日本伊藤忠集团已签署共同研发先进能源技术协议,着手开展有关电动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的评估与测试工作,包括用于其他用途(家庭能源、储能电站等)二次利用。
欧美建立了可充电电池回收利用网络,相关资源利用公司也具备了锂离子电池的批量回收利用技术,为回收处理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做好了技术储备。
我国电池回收量少、网络缺、水平底
我国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尚未出现大规模报废的情况,因此尚未建立专业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汽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与消费类电子产品中的镍氢、镍镉、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路线基本相同,重要提取镍、钴、稀土元素等有价值的金属,目前国内已基本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技术。但回收体系建立滞后。重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电池回收量少。以镍回收为例,国内每年通过湿法冶炼获得的8000吨镍当中,通过社会回收渠道回收的镍电池很少,绝大部分是来源于生产公司出现的废料。
回收网络不健全。国内现有废电池回收网络重要还是依附在大大小小的回收公司上,多层级回收网络很难保证废电池的有效回收。一般单个充电电池体积较小,价值低,没有利益驱动,回收公司不会主动到消费者手中回收废充电电池。另一方面,成批量的废电池虽然有一定价值,但由于回收公司太多,多次转卖而加大了资源再生公司回收难度和回收成本,限制了这些再生公司的规模化发展。
回收再生公司规模小、水平低。从事钴镍金属回收的公司虽然多,但这些回收公司的规模小,且不以电池回收为主,除报废含镍、钴电池以外,往往还从事其他废旧金属的回收,这些小回收公司的非专业化回收,难以保证资源回收率。
环保风险大:依据国家法律,公司要申请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含镍废物回收和处理。但由于利益趋势,社会上大量存在着没有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非法从事报废电池等含镍、钴元素的废物的回收和提炼,不仅扰乱市场,还带来环境和安全隐患。
十年内建立动力锂离子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
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明确提出要制定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锂离子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
1.延伸生产者责任,规范回收体系。采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公司与报废汽车公司合作,采取授权回收的方式,即没有获得生产公司授权的报废汽车拆解公司无权回收报废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组。同时生产公司还应利用销售服务网络回收用户更换的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通过生产公司的渠道控制,保证废电池能从消费者的手中回收到专业回收公司或者电池再生公司。
2.加强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公司应具备一定资质或由生产公司授权;电池再生利用行业需设立较高环保和技术门槛;打击非法经营者,为有技术的资质公司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
3.建立相关的经济激励制度。向消费者收取押金;鼓励公司采取以旧换新,交还旧电池更换新电池予以折价。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相关组织的用途,广泛宣传、普及有关电池的成分以及随意弃置可能带来的环境威胁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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