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648次 | 2021年09月30日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蓄电池回收“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
记者从天能集团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今年两会提交了20余件议案和建议。据悉,此次张天任建言献策,围绕资源环境领域的立法、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长三角一体化、乡村振兴等内容展开。
其中,张天任提交了《有关统筹调整优化蓄电池产业财税政策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的建议》。
资料显示,2018年十二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法》,提出了“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该工作方法不仅明确了“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的工作方针,还将蓄电池纳入了工作重点,提出“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制度试点”,“到2020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等。
张天任指出,每年我国退役的蓄电池约为500万吨,数量巨大,这些废旧电池处置的好,含铅含酸物质可以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减少铅矿开采和进口,保障国家资源战略安全;处置不当,含铅含酸的物质就会进入土壤、空气和水,污染生态环境,对人的健康也造成威胁。
在张天任看来,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是“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抓手,也是成败关键。据介绍,蓄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包括生产制造的清洁化、使用消费的绿色化,回收网络的体系化、再生处置的循环化,而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的薄弱点是回收和再生利用环节。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张天任调研发现,蓄电池公司在回收环节,“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具体而言,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回收公司的资质要求严,仓储建设标准高,跨省转运审批多,规范收集难度大。比如跨省转运手续,即便各项审批程序顺利,也要3个月左右;运输所必须采用的危化品物流专用车,价格是普通物流车的两倍以上,使用率极低,新增了公司成本;而“低小散”的小商小贩,走街串巷违规收购,简单破碎后,将较难回收的电解液(重要是硫酸和铅泥)直接倒入土壤或排水系统,将铅板出售给无资质的小作坊、小冶炼厂,形成了“正规军”干不过“游击队”的乱象。
张天任还指出,在冶炼环节,正规公司“吃不饱”,成本高。小商小贩违规收集的数量巨大的蓄电池,流入了“地下产业链”,一些非法炼厂藏身于城乡接合部,有的还办起“厂中厂”,即以正规厂作掩护,暗地里搞非法铅冶炼;有的甚至把小炉子安装在汽车上,流动冶炼,经常更换冶炼地点,躲避监管。正规公司陷入了“吃不饱”的困境,产量闲置;同时,正规公司不仅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上投入巨大,还依法缴纳税收,而“地下炼厂”环保设施简陋,甚至没有任何环保安防设备,还肆意偷税逃税,再生铅的价格更加有竞争力,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根据调研情况,张天任表示,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管理所暴露出来的两大薄弱环节,根源在于国家的财税支持政策尚不够完善。例如,对蓄电池生产公司征收4%的消费税,造成了生产公司税负过重,不仅转型升级投入乏力,创新活力受到抑制,还不利于逆向回收体系的建设。
再如,回收公司的进项税方面,国家鼓励蓄电池生产公司建设逆向回收体系,回收公司重要是从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电池售卖维修网点甚至是从个人手中收集废旧蓄电池,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基本不可能取得增值税发票,面对着因为缺少进项税抵扣,而承担较大的增值税税负的经营压力。小商小贩及非正规回收公司,通过无票交易的方式,将收集到的废旧电池卖给小冶炼厂和再生公司,因为不用缴纳增值税等,不仅在成本上具有优势,还抬高废旧电池收购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削弱了正规回收公司的竞争力。
再生公司的增值税方面,2015年六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修订了2011年版本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分为四类,其中蓄电池的再生公司增值税即征即返比例,从2011年版本的50%降低至30%,使得再生公司的经营压力加大。
对前述问题,张天任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统筹调整和优化蓄电池产业的系列财税政策:有关部门重新评估消费税执行效果,取消蓄电池税目,或对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销一回一”的生产公司,按回收量/回收率,给予消费税返还;加大对再生冶炼公司的财税支持力度,将蓄电池再生公司增值税即征即返比例,从目前的30%恢复至50%,同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统一政策,创新性解决回收公司进项票、进项税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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