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531次 | 2021年10月28日
加州三家公用事业公司呼吁放弃控制电池储能系统的自动需求响应激励措施
据外媒报道,加利福尼亚州的三家大型投资者拥有的公用事业公司日前呼吁放弃对电池储能系统执行控制的自动需求响应(Auto-DR)激励措施,并声称开发商目前并未关注这些激励措施。
在加利福尼亚公用事业委员会要求的最终提案中,这三家公用事业公司指出大多数电池集成商通过其云平台来管理电池,因此无需采用参与需求响应计划的特定或附加的自动需求响应控制或通信措施。
他们表示,采用自动需求响应的指南控制电池储能系统可能会导致用户双重付费,因为很难将电池控制成本的增量或自动需求响应部分区分开来。
加利福尼亚公用事业委员会已经委托该州的大型公用事业公司回答有关电池储能系统运营和自动需求响应的六个问题,并且这些公司都表示应该削减对自动需求响应控制的激励。这个提案是由南加州爱迪生公司、圣地亚哥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以及太平洋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于四月十五日共同提交。
这三家公用事业公司表示,“在今年一月召开的电话会议和有关问题的研讨会上,利益相关者倾向于改变费率结构和需求响应计划设计,而不是改变目前电池储能控制的自动需求响应指南”。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自动化需求响应程序允许公用事业设施直接与支持自动需求响应的设备通信,以在要时减少负载。但是,如今生产的电池往往已经安装了控制技术,并且不要激励来新增这种能力。
公用事业公司表示,利益相关方流程有助于确定大多数电池都配备了制造商或安装人员的控制装置,这样可以自动控制电池储能系统,以便第三方或客户进行负载管理。
这些公司还指出,根据该州的自发激励计划(SGIP),他们不能强制执行或确保客户不会因同一事件而获得多项激励措施。
这三家公司在今年一月的研讨会上表示,自发激励计划(SGIP)允许自动需求响应的控制成本作为公用事业的允许成本,但缺乏有关允许成本更具体的信息。
公用事业公司向其监管机构表示:“具体来说,很难将电池控制所需的增量或只是自动需求响应的成本区分开来,要确保用户只为控制的增量成本支付费用,并且不再重复支付。”
加利福尼亚州正在继续开发和改进需求响应和负荷管理计划,以整合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对该州三大公用事业公司提出的分布式储能计划进行修改,这些计划可以指导他们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包括独立开发商。
去年夏天,该州监管机构延长了2018—2022年的需求响应计划申请程序,确定了要更多时间完成分析需求反应的机制。该委员会将其截止日期延长至2019年七月十七日,并扩大了范围,以确定需求响应机制的下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