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571次 | 2021年12月01日
动力锂电池公司一大困境:政策频繁调整 公司无所适从
2016年,政府相关部门为了调查骗补,同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进行规范,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有些政策制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频繁的政策调整也让行业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无所适从的状态。
了解行业的人都清楚,虽然政府相关部门是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进行调整,而实质上调整的大部分是动力锂离子电池。多数情况下,整车厂只是按照政策的要求原封不动传导给了上游的电池公司。因此出现了很多业内人士说的“出了一个新能源汽车政策,车厂很漠然,电池厂很激动”的情形。
总的来说,整个2016年,动力锂离子电池业始终处于一种很被动的状态。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是“很难受”。而这个“难受”的根源,可以从今年五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突然由“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说起。
目录与补贴挂钩公司踮起脚尖够目录
2015年三月,国家工信部公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其对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公司规模提出了一些规范要求,并表示相关公司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申请,工信部按照申请,对审核后合乎规范的公司进行公示。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最初,业内很多公司并没有对这个政策给予太多的关注。2016年年初,新能源汽车行业被曝出存在骗补的行为,政府相关部门随之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2016年五月,政府相关部门宣布要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进行修改。该规则的第一版修订稿将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入国家工信部的公示名单(以下简称“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作为新能源汽车挂牌销售、取得国家补贴的硬性标准。
自愿申请的“推荐性标准”突然变成了“强制性标准”,这让大部分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大吃一惊。为了堵住骗补的漏洞,政府相关部门对行业进行调整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样“一刀切”的规范方式还是让很多公司感到很委屈。“不能因为出了小偷,就把整个行业的人当作小偷来对待。”业内人士表示。
抱怨归抱怨,为了配合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并顺利申请国家补贴,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开始积极申请进入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2016年六月,共有57家公司入选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
没想到的是,2016年八月之后,剧情发生了反转。《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第二次修订稿删掉了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作为硬性条件的规定。《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似乎又回到了推荐性标准(自愿申请)的位置。然而,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会默认进入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的电池才算合乎规范,整车厂也会以政府的默认为导向选择电池公司作为供应商。因此,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一度非常踊跃地进行目录的申请。
产量要求急剧提升引业界恐慌
假如说此前的动力锂离子电池规范条件很多公司踮起脚尖还能够得着的话,那么,2016年十一月,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让绝大部分公司彻底失去了希望。
此“征求意见稿”对电池公司的产量要求急剧提高!其要求锂离子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年产量不低于80亿瓦时(8GWh),是之前要求的40倍;金属氢化物镍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年产量不低于1亿瓦时(0.1GWh),是之前的10倍。据相关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按照这样的标准,截至2016年十月,能达标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仅比亚迪一家,预计到今年年底,产量达标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不超过4家。(详情请戳此处《一周内连发两文!行业政策频繁调整为哪般?》)
在动力锂离子电池业内,《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很多公司的恐慌。
针对“电池单体生产公司年产量不低于80亿瓦时的规定”,多家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表示该规定对产量的要求过高,无法达到。假如公司通过新增投资达到产量目标,将造成已建成的生产线无法达到新工艺水平被淘汰,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大部分公司对政府相关部门这种“扶强除弱”的行为表示不能理解。有关公司的发展前景,很多业内人士悲观地表示,按照这样的政策设计,未来锂离子电池行业可能只剩下两三家公司,剩下的公司全都会沦为代厂。
关心行业发展的专家表示,目前,锂离子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还处在发展初期,技术水平日新月异,单纯追求规模是非常危险的。从公平竞争的角度来看,行业的规范条件更应该从质量标准、能耗、安全和环保等公共指标上去约束公司,而不应该从公司产量规模上去限制。
此前,国务院公布了《有关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按照该意见,部分业内人士表示,假如政府相关部门把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挂钩的话,《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有关年产量规模设置的要求,可能属于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嫌疑。
对此,另有接近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的业内人士表示,《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初衷是为了设置一定的产量门槛,尽量减少动力锂离子电池业内发生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从近期工信部公布的第四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可以看出,有相当一部分车型所搭载的电池并没有在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中。所以,目前,相关政策部门并没有让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目录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挂钩,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并不要太过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