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844次 | 2018年07月29日
七部委发文启动动力电池回收试点 首批名单抢先看
继7月25日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之后,7月27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开始征求意见。
首批名单中的企业包括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表示,各地区要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充分发挥现有售后服务渠道优势,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公开,采取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
此外,《通知》指出,各试点地区要与周边地区建立联动机制,破解影响和制约协作开展的瓶颈问题。
事实上,动力电池回收已刻不容缓,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99万辆。行业专家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预计到2022年累计将超过40万吨,动力蓄电池退役量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70%。预计未来3年,锂电池回收市场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至2020年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5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41%。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编辑点评:3天内连续颁布两条有关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并推出首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足见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最后一环的电池回收的重视,从政策上引导行业形成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回收闭环有利于解决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而首批上榜的华友钴新材料、豪鹏科技、格林美新材料、邦普循环科技、光华科技等五家公司将会确立先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