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1018次 | 2018年11月21日
应规范铅蓄电池回收体系
“推动铅蓄电池‘生产—消费—回收—利用’良性循环,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铅蓄电池行业稳健、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两会期间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政府层面的,完全由正规企业主导的,规范有效的铅蓄电池回收体系,要想彻底解决铅蓄电池污染隐患,必须加强对回收企业和资源再生过程的监管,通过积极的财税政策规范、完善回收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铅蓄电池回收体系新生态。
中国电力报:关于电池回收利用,您如何看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张天任:我国亟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据统计,我国每年约产生330万吨废旧铅蓄电池,被正规回收的不到30%。由于不用承担环保与税收责任,非法回收铅蓄电池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且规模不断增长。“三无”冶炼企业对铅的综合利用率一般仅为80%~85%,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吨铅因此流失,年税收损失近150亿元。同时,废旧铅蓄电池非法倾倒量逐年增长,2015年已达30万吨,对环境造成了极大危害。
而我国铅蓄电池企业在落实生产责任延伸制时还面临诸多难题。一是主体责任不清,今年年初发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对整个系统中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者的责任没有规范性要求,正规体系很难建立。二是铅蓄电池回收有一定危险性,生产企业申办危废许可证难度极大,且各省市政策不统一,正规回收不易。三是征收消费税使合法铅蓄电池企业不具价格优势,有资质的回收、再生铅企业甚至“无饭可吃”。
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使该制度推行方案更有操作性;严格铅蓄电池准入制度,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对纳入政府监管体系的生产企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完善信息化监管服务,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推进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建设,为国家制定切实可行的回收政策服务;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延伸制度的保障措施,重点打击非法产业链的违法经营活动。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中国电力报:就您看来,该如何更好地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张天任:近两年,国内铅蓄电池行业进入新常态,行业平均利润只有3%~4%,甚至更低。加上消费税的影响,深处“严冬”和深度“贫血”的铅蓄电池企业雪上加霜,影响了其技术研发投入,也不利于大型骨干企业转型升级迈向中高端。为此,建议根据清洁生产和回收责任履行情况,因企施策,分级实行免征或差异化征收的税收调节政策。例如,对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获得电池回收准入资质、严格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一级蓄电池企业,免征电池消费税。同时建议主管部门建立综合管理措施,加强对回收、冶炼企业的事前准入、事中监管,鼓励企业升级环保技术装备,提高整体铅污染防治水平。
我国动力锂电池回收不如铅蓄电池回收成熟。有数据显示,预计到2018年,我国动力锂电池废旧回收市场将初具规模,回收钴、镍、锰等的市场规模将超过53亿元。
但截至目前,我国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尚未真正有效落实,仍面临一系列问题:退役电池较为复杂,包括不同类型、设计工艺和串并联成组形式等,不易拆解;退役电池一致性差,品质不高,若问题电池被再次利用,将增加整个电池系统的安全风险;动力锂电池回收产业未形成规模效应,回收工艺成本高,盈利点低;出台的相关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加上回收再利用经济性不高,企业执行政策的积极性低。
据此,我建议研究电池标准化并落实可追溯体系,将可追溯系统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管理挂钩,确保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记录,提高检测评估的便利性和准确性;加大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提高其技术成熟度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以及拆解、重组和回收技术的自动化水平和回收效率;制定和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奖惩措施,例如对未按照回收政策履行责任义务的企业进行惩罚,对消费者可采用押金和奖励并行的制度等;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和推广应用,积累经验后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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