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606次 | 2019年07月24日
企业建动力电池回收网点最高得8分
近日,工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工信部制定了《汽车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等指标体系文件并予以公布。
该指标体系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质的M1类汽车生产企业及以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等为主要产品的汽车总成零部件生产企业,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参考执行。
企业为M1类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编制支持,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动力蓄电池编码溯源、拆卸拆解信息,且提供相关证明:8分。
对于M1类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委托或联合建设方式在销售区域建设回收网点,回收本企业报废汽车及退役动力蓄电池,销售区域内每个地级市应至少建设一个回收网点:回收网点建设覆盖率*8分,最高8分。
对于M1类汽车生产企业,公开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点及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等信息: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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