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745次 | 2019年09月18日
浅析动力电池新标:企业难以适应 生存赛正式开场
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的标准统一,不仅有利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发展,对于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也是利好。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的标准化乃大势所趋。但对于部分动力电池企业来说,产线调整的时间紧迫,残酷的生存竞争赛正式开场。
电池新标对市场的影响
1、标准统一,便于规模化生产,有利于降低成本
规格尺寸标准制定牵头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动力电池首席专家王芳说:“尺寸规格不统一导致互换性差。汽车企业每生产一款新产品,电池企业都要重新设计电池包,这不利于降成本。”
而且,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已有140多家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每家企业都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研发生产各种规格尺寸的电池产品。即使是在同一家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同一客户的不同车型所用的动力电池的尺寸、外形等也各不相同,目前已通过《目录》的有上千款产品,但几乎每款车型电池包的规格尺寸都不相同。
动力电池的标准统一以后,对于动力电池企业而言,便于规模化生产,制造装备也可以标准化,从而也可整体上降低研发设计、产线投入以及制造成本消耗,实现综合成本降低。
对于整车企业来说,动力电池标准化以后,对配套电池企业的选择余地大大增加,无论是一家车企使用多家电池厂的电池,还是多家车企采用一家电池厂的电池,都可以做到互换互通,从而大大降低使用环节的成本,同时也更容易实现技术的积累。如此才可能实现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
值得一提的是,动力电池的规格尺寸标准化对于设备企业也是一大利好,在政策驱动下,设备企业将迎来新一轮的爆发。
2、企业难以适应生存赛正式开场
尽管正式稿比意见稿放宽了许多,但标准里还是有些收窄,部分企业很难适应。电池新标发布,也就意味着几乎所有电池企业的现行生产线均需进行改造,但产线调整至少需要3个月,而且产线调整后将带来结构件、模组、箱体等一系列的变化,甚至是整线更换,随之而来的高额费用支出与至少需要长达半年的时间来调整等一系列的变化,对于部分企业来说似乎有点措手不及。
虽然距离标准正式实施还有半年的时间,但是技术实力落后、资金链不够稳定雄厚的企业未必能跟得上整体趋势,随之必然是淘汰出局。2017年下半年,动力电池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3、标准意识增强逐渐掌握话语权
我们一直在说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可见动力电池到底有多重要,可以说掌握了动力电池核心技术,基本就站上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制胜点,如果我国在标准设计上丧失了话语权,那么整个产业链缺乏话语权,而我们也只能紧跟国外脚步,成为亦步亦趋的追随者。
大数据了解到,我国VDA电池电芯标准在2013年才发布,然而VDA(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已经将自己制定的电池电芯尺寸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申请成为国际通行标准。
但其实我国早就先于VDA行动,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是响应者寥寥,引用的动力电池企业可以说是少之又少。相反,对于VDA标准,可谓是趋附者众。
而且目前国内多家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整车厂都开始生产、应用VDA(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标准尺寸的电池电芯。
本次标准的制定,说明我国动力电池的标准意识正在逐步增强,通过建立自有的标准,改善装备制造、电池成组、电池打包等等环节依赖国外标准的现状,逐渐拿回关键零部件标准的话语权,助力新能源汽车弯道超车战略,从而实现汽车制造强国梦。
尽管业内对于《规格尺寸标准》的制定一直都有争议,但笔者对动力电池规格尺寸标准的实施充满期待,而且十分看好标准化对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的积极影响。标准化将加速推动动力电池的规模化生产,对于推动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整个行业的内在竞争力也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笔者认为动力电池企业、整车厂和回收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动力电池梯级回收产业链,打造动力电池生态循环产业链,促进动力电池产业的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锂电大数据了解到,相关部门透露,为更好的适应并跟上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发展,《规格尺寸标准》以后每1-2年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电池新标具体内容
8月4日,GB/T34013-2017《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以下简称“《规格尺寸标准》”)正式稿发布,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的国家标准详细内容终于尘埃落定。大数据了解到,该标准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名称】《GB/T34013-2017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起草单位】中汽研、中汽协、比亚迪、北汽、长安、一汽、宁德、天津力神、合肥高轩等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8月4日
【实施时间】2018年2月1日
《规格尺寸标准》对于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的标准共含6个方面,分别为“蓄电池产品尺寸规格通用要求”,包括“尺寸公差要求”和“尺寸范围要求”;“蓄电池单体规格尺寸”,包括圆柱电池、方形电池、软包电池规格尺寸;“蓄电池模块规格尺寸”;“蓄电池标准箱规格尺寸”。其中“蓄电池产品尺寸规格通用要求”为正式稿新增要求。
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通用要求
尺寸公差要求:本标准中规定的单体蓄电池各项尺寸,按照GB/T1804中关于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的规定,选取精密m公差等级。
而尺寸范围要求规定,为了统一蓄电池规格尺寸,该标准对在同一尺寸范围的单体蓄电池、蓄电池模块和蓄电池标准箱,约定属于同一规格产品。
圆柱形电池规格尺寸
相比于意见稿对于圆柱型电池规格尺寸的的设定搭配,正式稿保留了18650款型,取消了32650款型,同时又新增了21700、26650、26700、32700和32134,从而圆柱的尺寸标准共有6种,企业的选择空间也更加宽广。
方形电池规格尺寸
正式稿中,方形电池的尺寸标准共有有125种,其中宽度依然为8个标准,宽度为148毫米和173毫米宽的电池,在厚度和高度标准上都拥有更多的选择。
说明:N1——方形电池的厚度;N2——方型电池的宽度;N3——不包含极柱的电池高度。
软包电池规格尺寸
软包电池的宽度共有7个尺寸,其中宽度为118毫米和161毫米的电池在高度上游更多的选择余地。
说明:N1——软包电池的厚度;N2——软包电池的宽度;N3——不包含极柱的电池高度。
蓄电池模块规格尺寸
正式稿中,电池模块标准有了更多的选择。宽度方面,圆柱、方形、软包都有12种尺寸;而厚度和高度方面,可选择的余地就更加宽泛了。
说明:N1——动力电池模块的厚度;N2——动力蓄电池模块的宽度;N3——动力蓄电池模块的高度。
蓄电池标准箱规格尺寸
电动商用车的蓄电池标准箱典型尺寸由意见稿中的正文部分,换至正式稿的附录资料部分,其背后隐含的意义不言而喻:蓄电池标准箱的规格尺寸并非强制性标准。
说明:N1——电池箱的厚度/长度;N2——电池箱的宽度;N3——电池箱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