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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华新能源起诉晶科能源、隆基股份等公司,称非法在电池产品中使用其钝化技术专利

钜大LARGE  |  点击量:1349次  |  2019年10月15日  

近日有报道称,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HanwhaQCELLSCo.Ltd.,下称“韩华公司”)宣布,其美国子公司、德国子公司已分别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以及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提出诉讼,控告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晶科能源”)、隆基股份以及欧洲的RecGroup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对于这一报道,隆基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目前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关于此事件的说法,以公告为准。”隆基股份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公告称,3月5日凌晨,有关媒体发表了题为《韩华Q-CELLS起诉晶科隆基和REC,侵犯钝化技术专利》等文章,报道提及“HANWHAQ-CELLS(韩华)公司向美国ITC提出337调查请求,以及向美国地区法院起诉控告晶科、REC、隆基涉嫌侵犯其美国专利权”,部分媒体进行了转载。


据媒体报道,韩华发表声明称,上述三家公司在各自的电池产品中非法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侵犯了其德国专利“EP2220689”及美国专利第9893215号。这项技术对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起到重要作用。


隆基股份在澄清公告中表示,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目前公司的专利申请数量已超过1000件,包括PERC电池技术在内的许多光伏发电关键技术领域已实现全球领先。


针对媒体的报道,隆基股份表示,根据媒体信息初步分析,韩华诉讼使用的专利是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其专利权与其他公司共有。同时,该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技术上看,目前公司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公司采用的是PECVD技术)。


隆基股份指出,目前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


“是否构成侵权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技术、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取决于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使用的相关专利是否落入了韩华公司专利保护的范围。”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长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使用的相关专利落入了韩华公司专利保护的范围,那么就构成侵权;如果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使用的相关专利没有落入了韩华公司专利保护的范围,那么就不构成侵权。


根据媒体信息初步分析,朱长江表示,韩华公司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只拥有部分专利权的、与其他公司共有的专利,同时,该专利至少已经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韩华公司是否能够胜诉,也就是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是否真的侵犯韩华公司的专利权,还有待双方证据以及法庭庭审情况确定。”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晶科能源与隆基股份均为全球光伏龙头企业。晶科能源为纽交所上市公司,已三年蝉联全球最大光伏组件制造商的头衔;隆基股份是全球最大单晶硅产品制造商,截至2018年年底,其单晶硅片总产能达到28GW,位居全球第一。


资料显示,作为韩国十大财团之一韩华集团的子公司,韩华公司曾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如果韩华公司在诉讼中取得成功,上述三家公司的产品将禁止出口到美国;晶科能源和RecGroup的产品将禁止出口至德国。


隆基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官方正式的法律文书,现阶段无法评估影响。根据现有媒体信息的分析和核查,目前相关诉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并密切关注上述事态发展,随时准备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晶科隆基发公告称反对韩华新能源的指控


3月7日,针对韩华新能源本周在美国和德国提起的诉讼,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隆基股份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3月6日晚,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经过对韩华新能源的诉讼和所声称的专利的初步分析,晶科能源认为这些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晶科能源反对韩华新能源的指控。


隆基股份在公告中称,根据媒体信息初步分析显示,韩华新能源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只拥有部分专利权的与其他公司共有的专利。同时,该专利族至少已经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技术上看,目前隆基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隆基采用的PECVD技术。


晶科能源认为,韩华新能源的诉讼是基于美国和德国市场太阳能的快速增长,而在这些市场中晶科能源都取得了成功。经过对韩华新能源的诉讼和所声称的专利的初步分析,晶科能源认为这些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晶科能源反对韩华新能源的指控。晶科能源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正密切合作,将对韩华新能源提出的诉讼进行有力的辩护。公司正在考虑所有可用的法律途径,包括请求韩华新能源涉嫌专利无效。


北京商报记者从韩华新能源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华新能源上海”)了解到,韩华新能源在美国和德国向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控股的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和REC集团(以下简称“REC”)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晶科能源、隆基乐叶和REC在美国,晶科能源和REC在德国非法进口并销售侵犯韩华新能源新能源专利钝化工艺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


韩华新能源声称这些竞争对手利用韩华新能源的专利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该公司表示,通过专利侵权诉讼,韩华新能源希望能够禁止将晶科能源和REC产品进口到德国,并禁止将这三家公司的产品进口到美国。


据了解,上述几家企业中,在全球光伏行业的竞争中都处于第一集团。资料显示,2018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排行中,晶科能源位居第一,隆基太阳能位居第四,韩华新能源位居第六。晶科能源已三年蝉联全球最大光伏组件制造商的头衔;隆基股份是全球最大单晶硅产品制造商,截至2018年底,其单晶硅片总产能达到28GW,位居全球第一。


晶科能源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2.92亿元,同比增加约1.5倍。主要由于海外组件出货占比近八成,消除了国内需求放缓造成的影响,其中美国目前是晶科能源的第二大市场。隆基股份预计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1亿元到27.61亿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将减少9.04亿元到8.04亿元,同比减少25.3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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