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1314次 | 2020年08月26日
废旧蓄电池回收“求规范”!
废旧蓄电池含铅及含铅酸液等物质,若拆解、加工利用不规范,则可能导致铅和含铅酸液泄漏,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严重污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近16万吨铅在非法冶炼过程中流失。
“在我国,每年退役的约300万吨废旧蓄电池中,经正规渠道回收的仅有30%左右,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都是通过非正规渠道。”我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秘书长刘勇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实际上,规范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已被反复呼吁,一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然而,目前废旧蓄电池回收行业仍呈无序态势。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屡禁不止,致生态环境风险“激增”
今年五月,生态环境部通报“生态环境部通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执行期间第一批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福建宁德沙江镇围江村废旧蓄电池加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犯罪案件”赫然出现在公众视野。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经查,该加厂未取得废旧蓄电池处置许可,从事废旧电动汽车蓄电池拆解、极板熔炼。自2019年十二月投产以来,已总共采购处置130余吨废旧蓄电池,并从中获利合计80余万元。
生态环境部在通报中指出,因该加厂拆解废旧蓄电池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霞浦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事实上,记者随后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随着退役的废旧电池数量激增,这类非法收购废旧蓄电池、非法加工炼铅之举在各地已靡然成风。虽有法律条文明令禁止,却仍屡禁不止。
刘勇指出,与正规渠道回收途径相比,非正规回收途径不受设备投资、厂房建设、成本等因素约束。大多数情况下,从事非法炼铅的小作坊将废旧蓄电池简单拆解,保留回收残值高的铅极板用以炼制铅锭,同时将含铅酸液直接倾倒进土壤或河流,过程中出现的废气、废水、废渣不经处理便直接排放,对人体和生态环境极易造成安全隐患。
相关统计显示,近年来,在广东、辽宁、安徽等多地已共抓获从事非法回收废旧蓄电池的嫌疑人达数百名。非法收购、拆解的废旧蓄电池最高达2万吨,涉案金额最高达到上亿元。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在这些案件中,不法分子谋取高额利润的同时,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害治理成本更呈倍数级新增。
一本万利,正规回收渠道遭“碾压”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一本万利”是促使非法炼铅作坊不惜铤而走险违法回收废旧蓄电池的根本原因。
记者多方了解到,废旧蓄电池回收价格约为9000元/吨,冶炼铅锭的出售价格可高达约18000元/吨。一些非法拆解废旧蓄电池作坊每出售一吨冶炼铅锭的牟利空间高达2000多元。
废旧蓄电池正规回收公司,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严格遵循相关流程严格约束,方可开展回收处理业务。业内人士指出,正规回收废旧蓄电池的公司都是在全封闭环境下,运用自动化机械设备,对废旧蓄电池进行破碎、分选、转化。每吨再生铅还需纳税,环保成本近千元,相比非法炼铅作坊,利润空间相对较小,经营压力较大。
“相比非法作坊,正规公司仅环保设备投资就占40%左右,再加上运维、折旧、人工成本等因素,总体成本明显偏高。”刘勇进一步指出。
利润空间小,正规公司收购废旧蓄电池的价格就会相对较低。老百姓们自然会更倾向于将废旧蓄电池卖给出价更高的非法炼铅作坊。
我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也曾表示,我国有近七成废旧蓄电池都掌握在非法炼铅作坊手里。
大量废旧蓄电池经过非法炼铅后,又将去向何处?
“非法炼铅作坊会将炼好的铅售卖给汽车维修点、乡村或城乡结合部当地4S店。此类接收点布局散乱、规模不一、数量众多,市场管理部门监管较难,极易与非法炼铅作坊形成利益共同体,与‘正规军’抢生意明显占据上风。”刘勇说。
对标国际,规范化体系建设短板亟待补齐
刘勇表示,近几年来,国家对非法回收废旧蓄电池行为的打击正在持续进行,不法公司的非法回收行为也有所收敛,但非法回收、拆解废旧蓄电池的行为未得到根除,究其原因,与规范化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缺位不无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印发《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国家实行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到2025年底,蓄电池回收率要达到70%以上。而在去年八月公布的更早版本征求意见稿中,则表述为,“到2025年底,规范回收率要达到60%以上。”
比较之下,尽管今年提出的蓄电池回收目标较去年提高了10%,但却少了“规范”二字的约束。仅一词之差却也使“70%”目标的实现想象空间巨大,也无疑为废旧蓄电池回收成效蒙上了阴影。
对标欧洲国家,我国废旧蓄电池处理仍存较大差距。
记者了解到,在美国,废旧蓄电池回收执行押金制,使用者在购买蓄电池时需加收高额回收押金,这也意味着,使用者要将报废后的蓄电池交到指定回收点回收,不然将会损失一笔高额押金费。
而德国则强制要求蓄电池生产商,要对废旧蓄电池在销售和收集过程进行“销一收一”,否则将禁止生产商销售蓄电池。
就我国而言,应如何遏制非法回收蓄电池行为?国内“正规军”的春天又将何时到来?刘勇对此表示,完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是当务之急。
“特别是在政府监管方面,建议政府主导建立全国性最具权威的回收系统管理平台,更好地实现对蓄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同时应出台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法规,从严、从重打击蓄电池非法产业链上的回收处置行为。”刘勇说。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也曾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应进一步减轻蓄电池回收公司的税费负担,如对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依法开展综合利用的蓄电池公司,免征环境保护税。
“由于回收公司的大部分电池来源是电池售卖维修网点或个人,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缺少进项税抵扣,可参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按3%的税率申请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张天任指出。
他同时建议着力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将蓄电池回收再生公司增值税即征即返比例恢复至50%,明确将蓄电池纳入到各省市的重要固体废弃物识别名单,并由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完善措施,指导各地出台废旧蓄电池在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行政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