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670次 | 2021年11月02日
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难题待解
假如说2014年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元年,那2015年绝对是新能源汽车爆发之年。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5年十月,我国共生产新能源汽车5.07万辆,同比上升8倍。若后两月延续十月份的生产数据,2015年全年将出厂新能源汽车30余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加大,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问题也自然而然地浮出水面。
难题一:该不该回收?
笔者曾在去年十一月的某新能源汽车行业论坛上请教相关专家,如何看待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问题?得到的答复是:现在考虑为时尚早。根据该专家的观点,彼时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多,动力锂离子电池技术还不成熟,淘汰下来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基本都被送回科研机构用于研究,因此无需考虑大规模回收。
时至今日,十月新能源汽车的单月产量已超过去年全年产量的一半(2014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8.39万辆),而随着政策利好以及各地推广工作的不断深入,新能源汽车的社会保有量也将大幅度新增,大批动力锂离子电池将面对回收问题。据我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到2020年,我国电动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万至17万吨的规模。
在近日召开的“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相关经验交流与发展研讨会”上,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也表示,随着动力锂离子电池大规模报废即将来临,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工作也应该尽早布局和启动。可见,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问题,已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难题二:谁负责回收?
目前,业界以及部分公众有关动力锂离子电池是否该回收的看法已经趋于一致,那么谁又该对回收行为负责?
九月十一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公布《有关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版)》征求意见中,明确了汽车厂商将成为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但这可执行度又有多大呢?
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生产、消费过程中,会涉及到电池生产公司、整车公司以及消费者。电池生产公司负责生产电池及相关系统,并按照整车公司需求进行组装;整车公司负责将电池组建装配到汽车上并进行必要的调试。而处理废旧锂离子电池则要放电、拆解、粉碎、分选、外壳回收、酸碱萃取等步骤,其专业性不是现有锂离子生产公司和整车公司单方面能够达到的。
曾有专家表示,鉴于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的程序较为复杂,最好是由专门的电池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再处理。该专家表示,电动汽车报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与再利用是一个全新的行当,无论是车企还是电池公司参与其中,都将面对诸多挑战。而有关电池材料生产公司而言,由于技术路线相似,未来可能会在报废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领域占得先机。
难题三:该如何回收?
尽管电池生产公司在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方面能够占据一定优势,且已有电池生产公司和专门的回收公司开始涉及这项业务,但是由于目前并没有相关相关相关经验可参考,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无疑仍然是一片“未知的蓝海”。而回收过程中将遵循怎么样的标准,目前也仍然是个未知数。
曾有媒体表示,目前针对新能源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国家标准,相关部门已经组织新能源汽车公司、专家等进行2-3轮的商讨,讨论重点在于电池回收过程中的费用承担等问题。电池生产公司认为,动力锂离子电池卖给整车公司,电池回收的相关费用该由整车公司负责;整车公司认为,电池被消费者使用后,回收费用应该由整车公司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而消费者则认为,自己购买的电池被回收,整车公司和电池厂商应该弥补这部分的损失。如何平衡三方权益,也是要决策部门仔细考虑的问题。
此外,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机制,目前采用的普遍方法是,采取类似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镍氢、镍镉、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方法,提取其中有价值的金属。这种形式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少的情况下可以解决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问题,但当报废动力锂离子电池数量大幅度新增时,这种方法是否依旧可行将有待商榷。
曾有观点提出,用作储能电池将是解决报废动力锂离子电池再利用的有效途径之一。汽车巨头戴姆勒-奔驰近日也在和多家公司合作推出容量为13兆瓦的二手电池储能装置。但对此,也有专家提出,不同整车厂家由不同的电池生产公司供货,而同一整车公司的不同车型也有可能采用不同型号的动力锂离子电池,这都会造成储能电池在一致性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因此有业内人士提出,决策部门是否要从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阶段,就制定相应的统一标准,来解决回收阶段的一致性问题?
难题四:采用何种模式?
由于仍是一片“蓝海”,因此采用何种模式进行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各大公司目前均处于摸索阶段。戴姆勒-奔驰回收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或将于2016年投入运行,尽管是否只采取奔驰电动汽车的报废动力锂离子电池不得而知,但这可能会是车企进行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再利用的成功案例之一。另外,国内也有电池生产公司与专业回收公司合作的经营模式可寻。如日前电池生产公司比亚迪就与锂离子电池回收公司格林美展开合作,希望通过推广、运行和经营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项目在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领域实现共赢。
也有电池生产公司回收后供给内部使用,如沃特玛就将回收的动力锂离子电池进行安全检测后建成一个蓄电站,白天放电、晚上充电,保障白天厂所需电力,减少公司在用电上的部分成本支出。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可根据报废动力锂离子电池的不同情况有差别地应用在电动三轮车、两轮车,备用电源,储能电池,或是进行金属元素提取,这样也可以达到梯次利用的目的。
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模式,专家都建议不要与公司主营业务过于分散,否则将无法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此外,要想提高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效率,形成产业,就要建立专门的回收地点,回收地点应远离城市中心并且不宜过多,防止报废锂离子电池集中放置带来的环境污染隐患。同时,应由公司进行统一的回收、加工、运输及原材料再流通,尽量防止过去蓄电池回收环节出现的“无序化”状态,防止走蓄电池“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