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349次 | 2022年12月08日
第二批"电池白名单"开始申报
10月3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正式启动第二批白名单的申报受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10月31日起,创新联盟正式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自愿申报,创新联盟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组评审。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原文下载附件。
今年4月26日,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正式启动了第一批白名单的申报受理工作。此前由工信部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停止,电池白名单代替该目录。
早在2015年3月,工信部就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是对“规范条件”的后续承接,由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旨在推优扶优。电动知家发现不同的是,新能源车型推广目录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捆绑,即采用没有进入目录的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从而无法获得补贴。而由于补贴退坡,白名单将不再与补贴政策挂钩。
为加强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自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做好《规范条件》的后续承接工作,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创新联盟)于2018年4月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不仅对申报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质量保证等提出了要求,还看中企业售后服务能力。办法指出,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保证能力。动力蓄电池企业还应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动力蓄电池产品回收利用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氢燃料电池企业要具备建设相关售后服务体系的能力。
附通知原文。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关于开展第二批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截止2016年底,共57家企业进入《规范条件》目录,《规范条件》的实施得到了行业的认可和重视,企业组织申报积极性高,地方政府、投资机构等把其作为项目立项、资本支持的重要考核条件,整车企业也将其作为纳入零部件配套体系的重要参考指标,基本形成了产业规范化发展的行业氛围,成效显著。
为加强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自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做好《规范条件》的后续承接工作,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创新联盟)于2018年4月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本通知附件1)。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第一批白名单管理工作,于2018年5月29日正式完成“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第一批)”评选及公示公告,共有21家企业进入第一批白名单。
为进一步完善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现正式启动第二批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秘书处具体负责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管理工作,并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2、组织方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创新联盟正式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自愿申报,创新联盟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组评审。
3、公示公告:通过专家组评审的企业在汽车协会、创新联盟网站及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第二批白名单予以公告。
4、申报范围:正负极材料、单体电池、电池系统、氢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企业。
5、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申报企业根据各自申报领域于11月14日17:00前将对应的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以PDF格式(加盖公章)发送至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lianmeng@glabat.com。
纸质版材料:纸版材料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申请报告纸版,第二部分为相关的证明材料,两部分材料按照A4格式蓝色封皮合并胶装,并于11月20日17:00前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3号楼325室,刘岩,电话15010885709。
(另注:1.纸版材料封面注明“第二批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材料,企业名称,申报范围,并加盖企业公章”;2.证明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仅提交纸版材料即可,证明材料的种类及装订顺序参照本通知附件3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