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1226次 | 2013年05月07日
动力电池回收的可行性
新能源汽车不断地在更多的国家被研发推广,有生产应用也就必然会有报废,这是确定不移的产业规律,虽然,目前上市的动力汽车都还处在利用当中,但是根据使用寿命来计算,新能源汽车报废后的动力电池处理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东西能够重复利用当然是最好的,何况是动力电池这种高价值产品。不过,动力电池回收有现实的可行性吗?这要从以下几个现象来说明。
其一是大量的动力电池将在未来几年内到达退役期。预计2015年,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约在2~4万吨左右,到2020年前后,我国仅纯电动(含插电式)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17万吨的规模。
其二是动力电池回收后的可利用。动力电池价格高与其中的主要元素价值高有直接关联。现在的动力电池主要分为两种类型:镍氢动力电池主要回收对象为镍、钴和稀土元素,回收技术工艺已经成熟;动力锂电池中铜、铝、镍和钴为主要回收对象。目前锂离子电池各种正极材料中三元系正极材料回收价值最高,磷酸铁锂、锰酸锂类正极材料回收价值较小,且锂电池回收工艺成本较高。
其三是环保问题。作为动力电池的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不含汞、镉、铅等毒害大的重金属元素,但其正负极材料、电解质溶液等物质对环境还是有很大影响。
其四是经济性问题。与现在的干电池不同,干电池一旦环保达标就不必回收了,因为其价格小,而且回收后的利用价值不高。用于动力电池的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就不一样了,比如,动力锂电池使用寿命约20年,但用于汽车动力却只有3~5年。因在其容量衰减至初始容量的80%以下时,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会明显减少,但对于储能系统来说,这些电池仍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
我国根据动力电池的产品特点和经济性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回收再利用路线,并且极力推广之,这一政策生动地体现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中。
为了有效地实现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提倡一种梯次应用的做法。容量低于80%的电池从电动汽车上退下后,可继续用于电网储能,或作为电动场地车等低速车的动力源。而从储能设备或低速电动车上二次淘汰下来的电池,可能还有其他第三次、第四次利用。最后,可以把回收的相关元素交回到锂电池生产厂家那里,如此这种阶梯式利用,可让动力电池价值得到充分发挥,从而达到降低电池在汽车使用阶段的成本,推动电动汽车提前普及。这就叫做,汽车电池文章通过产业链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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