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1135次 | 2018年10月16日
国务院发对新能源汽车提出三大发展意见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发布。其中针对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消费升级,《通知》提出了继续实施新能源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实“双积分政策”、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规范等三大方面的内容。
1、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就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继续延长三年,也就是2021年。延长购置税政策,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2、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落实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碳配额交易制度。
前期,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明确企业可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3、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一直以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便利消费者出行,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力度。
同时国务院还指出,“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