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900次 | 2018年11月22日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且需八方共援
日前,工信部发布文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7月3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为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这是继《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等一系列政策颁布后,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的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引发一些列行业变动,可以说是“在乎情理之中,又出乎意料之外”。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1-5月,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均为32.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了122.9%和141.6%。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依旧勇往直前,趋势未变。然而,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增长,这也意味着,随其退役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的“体量”也将不断增长。
的确,废旧动力蓄电池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这也因此吸引了包括电池企业、汽车企业在内的上下游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布局这一领域。在我国,废旧电池回收领域尚未形成成熟的管理机制,亟待跨越的行业痛点、尚需突破的技术创新、缺乏标准化的产品生产等等问题,都是阻碍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绊脚石。如何迈过这道阻碍,还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合政府共同发力,完成行业难点的攻克。
今年年初,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规范回收处理做出了说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在保证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对废旧电池展开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强化全生命周期监测,有效解决新能源动力电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使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有迹可循”。据了解,该文件正式发布之前,工信部节能与利用司曾多次展开实地调研,前往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湖南邦普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现状以及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此可见,国家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同时,也关注着后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了解行业现状与问题,不断推动产业上下游联合机制,规范行业上下链的协同发展。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已经步入轨道,未来也将呈现巨大的市场。在这个全行业都在风起云涌中抢占先机的时刻,废旧动力蓄电池行业也无法独善其身。这是挑战,同样暗藏机遇。各种压力,层层传递,不断推动着行业的进程。当然,受各种因素的相互制约,我国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模尚未达到成熟的阶段。相信,随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的逐渐完善和相关企业的布局加入,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产业也会逐渐蓬勃发展。但即便如此,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其发展的方向依然需要国家及相关企业共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