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2137次 | 2019年01月06日
新版《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
1月2日,工信部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以下简称“2018版”)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2015年发布的版本相比,2018版对企业规模及产品质量性能不再做具体要求,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
2015年8月,工信部出台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对企业的生产规模等设立了“门槛。规范条件旨在加强锂电池行业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目前已经公布了三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包括宁德时代、多氟多、欣旺达、国能电池、盟固利动力、中兴派能、中航锂电、上海比亚迪、远东福斯特、桑顿、新宙邦等37家企业。
此次对外征求意见的新版规范较旧版门条件放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向所在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填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同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进行在线申报。
调整内容
工艺技术要求中“应具有电池正负极材料中磁性异物及锌、铜等金属杂质的检测能力,检测精度不低于1ppm”调整为“检测精度不低于10ppb”。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产品质量及性能具体要求调整为(具体要求取消):
1.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应具有符合标准规定的电池循环寿命、高低温放电等电性能检测能力,以及过充、过放、短路等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高低温循环、低气压、振动等环境适应性试验能力;
2.正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磁性异物含量、金属杂质含量、水分含量、比容量、粒度分布、振实密度、比表面积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3.隔膜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拉伸强度、热收缩率、穿刺强度、孔隙率、透气度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4.电解液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水分含量、氢氟酸含量、金属杂质含量、阴离子含量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新增内容
新增条件: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
工艺技术要求新增条件:“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能力。”
新增特别标明:“主要生产特种、医疗、穿戴式等设备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企业,不受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的限制。”
智能制造: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鼓励企业推动生产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积极建设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商关系管理(SRM)、仓库管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系统,推动企业数字化建设;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绿色制造:企业应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评估验收,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三级及以上水平;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促进供应链中的利益相关方遵守行业标准与规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废弃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体系;鼓励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等要求,建设绿色工厂。参照《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32161)等要求,生产绿色产品,通过相关绿色属性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取消具体要求
生产规模: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
产品质量及性能:
电池: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积能量密度≥550Wh/L。循环寿命≥4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1.动力型电池分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85Wh/kg,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30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2100W/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组循环寿命≥6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动工具用电池组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75Wh/kg,循环寿命≥2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正极材料:比容量采用扣式2032型电池评价结果,循环寿命采用18650型评价结果。
1.钴酸锂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2.锰酸锂比容量≥95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磷酸铁锂比容量≥140Ah/kg,循环寿命8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4.三元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负极材料:比容量采用扣式2032型电池评价结果,循环寿命采用18650型评价结果。
1.碳材料比容量≥32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5%。
2.钛酸锂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3.硅碳材料比容量≥400Ah/kg,磁性不纯物含量≤100ppb,循环寿命3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4.无定形碳负极材料比容量≥250Ah/kg,首次效率>80%,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隔膜:干法单向拉伸法:纵向拉伸强度≥110Mpa,热收缩率≤6%;横向拉伸强度≥10Mpa,横向热收缩率≤1%,纵向热收缩率≤6%;穿刺强度≥1.33N/μm;孔隙率%;透气度s/100ml。
干法双向拉伸法: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热收缩率≤5%,穿刺强度≥1.33N/μm,孔隙率%,透气度s/100ml。
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热收缩率≤13%,穿刺强度≥2.04N/μm,孔隙率%,透气度s/100ml。
电解液水含量不高于20ppm,氟化氢不高于50ppm,金属杂质单项含量不大于1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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