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1112次 | 2019年04月03日
沈文祥:2019年铅酸蓄电池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进展及“瓶颈”分析
2016年12月25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出台,国务院将铅酸蓄电池行业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在由上海有色网主办的2019(第十四届)上海铅锌峰会上,超威集团总裁助理、战略采购部总监沈文祥从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发展现状、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现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进展、超威集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措施、“瓶颈”分析及展望等几个方面为大家带来了2019铅酸蓄电池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进展及“瓶颈”分析。
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发展现状
销售收入:
2017年度中国电池行业百强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超过3751.49亿元,同比2016年的2892.48亿元增长29.7%。
2017年电池行业百强中铅酸蓄电池企业21家,铅酸蓄电池销售收入978.67亿元,占比26.1%。锂离子电池企业40家,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1293亿元,占比34.5%。
利润总额:
2018年,全国电池行业累计完成利润总额289.75亿元,同比增长-17.65%,其中,铅蓄电池制造完成累计利润总额38.61亿元(占13.32%),同比增长0.32%;锂离子电池制造完成累计利润总额178.33亿元(占61.55%),同比增长-24.56%。
产能分析:
产能方面,据统计,2017年全国铅酸蓄电池行业累计产量19922.9万KVAh,同比增长1.1%;2017年全国累计锂离子电池产量为4044万KVAh,同比增长31.3%。
尽管铅酸蓄电池的产能远远高于锂离子电池,但铅酸蓄电池的利润不到锂离子电池的1/4。主要原因是铅酸蓄电池成本和销售价格低,消费市场成熟稳定,承担的消费税等税负重,产业缺乏国家政策支持。
税负分析:
铅蓄电池行业利润率多年来一直徘徊在2%-4%低位区间。2017年9月,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对52家规模以上大中型铅蓄电池企业统计,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6.54亿元;利润总额为39.42亿元,利润率为3.92%;净利润为22.25亿元,利润率仅为2.21%。这52家大中型企业,全部总缴税费额(共24个类别税项)为74.50亿元,税负率高达7.4%,高于全国工业企业的税负率。
消费税实行后,铅蓄电池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下滑,资金紧缺,铅蓄电池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环保和技改能力和水平受到制约,铅蓄电池及其配套产业也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持续低迷的行业发展现状一直持续到现在。我国铅蓄电池及其相关企业一直强烈反对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
废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现状
1、废铅蓄电池非法回收冶炼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近几年,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的整治力度,淘汰了一大批工艺装备落后、环保不达到标的“小、散、乱”生产企业,产业集中度大幅度提高。
目前铅蓄电池行业污染主要存在于回收利用环节(包括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以及再生利用等环节)。
一方面,废铅蓄电池回收市场长期由“流动商贩”控制,污染严重;另一方面,非法回收的废铅蓄电池又流向非法小冶炼,导致正规再生铅企业原料供应不足,形成恶性循环。
2、废铅蓄电池回收现状
全国每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超过500万吨,80%以上流入非法渠道。
全国规范转移、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不到废铅蓄电池产生量的20%。
非法回收屡禁不止,严重污染环境
全国约有20~30万个个体收集大军,通过简单的运输工具到各地收购废铅蓄电池。个体收集者每年非法倒酸约30万吨。
废铅蓄电池转移审批手续繁琐
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各省废铅蓄电池收集量与当地再生铅产能无法匹配,大部分废铅蓄电池需要跨省转移,而现有制度转移审批手续繁琐、周期长,限制了铅蓄电池规范收集、转移效率。
废铅蓄电池回收资质申请困难
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单位需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部分省市废铅蓄电池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数量不足,企业申请回收资质困难,废铅蓄电池大多流入非法回收渠道。
3、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环节现状
1、再生铅产能过剩、地区分布不均
2018年,我国批准建设再生铅企业处理废铅蓄电池能力超过1050.28万吨,主要集中在安徽、河南、江苏等地,再生铅企业产能远远超过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
2、大量非法再生冶炼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非法再生冶炼企业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产生的铅蒸汽、铅尘、二氧化硫直排环境,废水和废渣随意排放。这些非法企业无税费负担和环境保护成本,以高于合法企业的价格抢购废铅蓄电池,扰乱市场秩序。
再生铅企业处置能力统计
再生铅厂开工率不足50%
根据工信部发布数据,2018年我国再生铅产量为225万吨。粗略估算,我国再生铅厂总体开工率为40%-50%。
根据SMM调研数据,样本再生铅厂总产能为341万吨/年,其2018再生铅总产量为154.4万吨,开工率在40%~50%之间。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进展
2016年12月25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出台。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无废城市”试点方案中4次提到废铅蓄电池。
2019年1月18日,九部委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明确收集率目标和各部委责任分工。
2019年1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全国20省市纳入试点范围。
超威集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措施
构建安全有序的废铅蓄电池回收网络
1、开展电池回收相关政策研究
2015年捐赠成立中华环保基金会电池污染防治和救助专项基金,参与《铅蓄电池行业及再生铅行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战略研究》、《铅蓄电池行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战略研究》、《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铅全生命周期防控体系研究》等十余项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研究,为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和转移管理奠定充分的理论基础。
2、开展电池回收相关标准研究
2017年,主编山东省地方标准《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为山东省电池回收试点方案的出台提供重要参考。
2018年,结合环保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固管中心试点经验,主编推荐性国家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规定了社会源流通领域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等环节的运行技术及管理要求,为铅蓄电池回收模式的全国性示范推广提供依据。
3、发挥销售网络优势,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
依托超威电池覆盖全国的3000个销售代理商、63万个基层销售网点及物流配送系统,在北京成立回收板块总部,通过“以旧换新、逆向物流”的模式,向全国推广开展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业务。
4、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规范化收集贮存管理
工程技术中心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暂存点和中转库房进行整改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废铅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基本要求》、《暂存点库房改建方案》、《中转站库房建设方案》、《中转站库房选址方案》、《库房内废电池码放标准》、《库房管理制度》、《污染防护措施与应急预案》、《业务人员培训手册》、《台账记录及转移月报表参考样式》等。
搭建物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
1、制定《铅蓄电池二维码身份信息编码规则》团体标准
为了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铅蓄电池可追溯系统,对产品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工程技术中心联合铅蓄电池知名企业制定《铅蓄电池二维码身份信息编码规则》。2018年4月18日,该标准由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正式发布。
《铅蓄电池二维码身份信息编码规则》的实施将有效统一企业和铅蓄电池产品的身份信息标识规则,加快行业大数据信息平台建立,规范产品的生产、使用及回收利用环节,为物联网监管平台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2、建设电池全生命周期物联网监管平台
为加强环保部门对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的监督,工程技术中心加快建设可接入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经销商、物流商、再生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电池全生命周期物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废铅蓄电池流转全过程可视化管理,形成铅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监管数据链条。
3、库房视频监控系统
为了实时掌控库房内的情况,防止电池遗失或被破坏,降低安全环保风险,暂存点和中转站库房全部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并在视频监控系统上加装电子围栏装置,一旦电子围栏范围内(下图中绿色框内)的电池被移出,系统立即发出警报通知相关管理人员,避免库房内的废铅蓄电池流入非法渠道。
4、电池链APP监管方式
在电池全生命周期物联网管理系统的技术基础上,开发完成电池链APP。通过电池链APP,将新电池的销售和废电池的回收信息、暂存点和中转站的转运与贮存信息、再生铅厂的利用处置信息全部录入系统,满足不同用户的管理需求,已在北京、天津、福建等地推广运行一年。
政府监管部门可通过APP实时掌握当地所有废铅蓄电池回收业务的情况,包括:电池的销售和回收的数量、入库和出库数量、电池来源和去向,实现废电池回收全过程的监管。
开展上下游企业绿色供应链业务
1、成立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
2018年2月3日,联合京津冀蓄电池行业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共同成立京津冀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京津冀联盟全面调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铅蓄电池生产和再生铅企业现状、充分了解企业诉求,努力破解铅蓄电池回收税收瓶颈和跨省转移审批难题,为规范京津冀废铅蓄电池回收市场秩序、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沟通合作、构建京津冀地区铅蓄电池绿色供应链体系奠定基础。
2、打造铅蓄电池绿色供应链样板工程
随着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电池生产和再生铅企业通过加强合作,充分发挥电池生产企业的渠道优势,共同打造电池“生产-回收-再生利用”绿色供应链循环发展模式,提升电池生产、回收再生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瓶颈”分析及展望
政府管理
一方面,回收试点工作涉及当地环保、工信、交通运输、财政、工商、公安等多部门的联动和跨省环保、交通运输部门的协同,目前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难度和协调滞后性,尤其是在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的问题上,还存在手续繁琐、周期长等问题;另一方面,回收试点工作从国家部委的出台,到省厅的执行,再到县、市级的落实,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导致各地区的政策方案无法统一,给多省市开展电池回收试点工作企业申请资质和开展业务带来一定的困难。
税收瓶颈
回收试点工作虽然豁免了从业者的一些资质和运输管理要求,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的税收瓶颈依然没有解决,16%的无进项抵扣的增值税成为试点企业回收工作的重要阻碍。
竞争压力
规范回收企业与传统社会源回收从业者之间竞争激烈。随着环保、公安打击力度的全面升级,非法的社会源回收渠道将逐渐被取缔或正规化,但就目前而言,全国20~30万个个体回收从业者带来的市场竞争压力仍是主流。
最后,沈文祥对于铅酸蓄电池的未来做出了展望,他认为随着从国务院到各部委,从国家到地方对铅蓄电池回收利用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成为必然趋势,“回收体系(地网)+物联网平台(天网)”组合成为政府监管及企业内控的重要抓手;绿色供应链体系在解决竞争、资金压力等方面的优势将逐步凸显,成为现行财税政策下企业实现盈利的优选方案。2019年2月,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固管中心组织20个试点省市环保部门召开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研讨会,2019年将是全国大范围开展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制度试点的元年,各省市的电池回收试点工作将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