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599次 | 2019年05月15日
盘点2019年中央及地方16个省市县氢能政策
近年来,被称作终极能源的氢能在全球范围内迎来了一轮快速发展,各国相继制定了氢能发展规划。
在氢能发展上,我国目前明显落后于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因此加快发展氢能产业,对于我国推进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能链在本文,对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览阅。
中央政策
1月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计划提出,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3月,全国两会期间,氢能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而两会结束后发布的修改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氢能首次被写入了其中,这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也是氢能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加氢和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中,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等内容被列入第一类(鼓励类)的第五项(新能源)中。
地方政策
山东省
1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方案》的重点任务中,提出加快发展氢气压缩机、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动力装备。要求潍坊市重点建设国家燃料电池创新中心。
山西省
4月30日,山西省工信厅对外发布了《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2019年行动计划》。
计划显示,山西将依托太原等城市现有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开展试点示范,支持太原等地申报国家级试点示范城市,并将山西打造成中国“氢谷”。
氢燃料电池汽车有关财政补贴方面,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1的比例给予省级财政补助,并对加氢站和氢燃料加注进行适度补贴。
计划未来制定《山西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并积极支持太原、大同和长治等地申报国家级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城市。
安徽省
3月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提到,鼓励各市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积极发展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
六安市
4月22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到,六安要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氢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六安加氢站设计、建设标准及安全管控规范。推动合肥都市圈布局规划加氢站建设,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城际间和区域化的运行。
加氢站补贴方面,六安市政府对于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福州市
4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基地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着力引进氢燃料电池、动力锂电池、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及充电设施、制氢加氢等项目。
加快推进奔驰新能源汽车、东南汽车新能源汽车、雪人氢燃料电池、冠城瑞闽、万润新能源项目、大东海汽车板材项目、中铝瑞闽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项目、新福兴新能源汽车玻璃等项目加快建设。
浙江省
1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计划提到,要加强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研究,还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布局氢燃料电池产业,加大与国内外燃料电池研发机构、企业对接合作,落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项目。
另外,还提到要在嘉兴等有条件的地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试点示范。
4月15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2020年浙江省要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要达到1000辆;2030年浙江省要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和应用示范先行区。
布局加氢站建设示范试点。由省能源集团牵头,探索加氢站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到2022年依托综合供能服务站建成加氢示范站20座。开展液氢制备、储运、加注、供应完整产业链示范,建立一体化液氢综合体系。
宁波市
2月份,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期目标:2019~2022年建成加氢站10~15座,探索推进公交车、物流车、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600~800辆,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远期目标:2023~2025年建成加氢站20~25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突破1500辆。
嘉善县
2月份,嘉善县发布了《嘉善县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表示,要加快推动嘉善县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和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促进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研发、制造与应用融合发展,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基地。
根据方案,2022年力争完成120kW的单电堆设计与开发,燃料电池产能达到10000台,销售达到5000台。建成加氢站或综合能源站3-5座。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能源公交车总保有量的50%。
江苏省
1月份,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为5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为7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为12万元/辆。
南京
1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南京市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行动计划》。
计划提到,要重点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开发,积极引进国内外电池行业巨头落户,培育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石墨烯等下一代电池技术研发和生产企业,壮大南京市电池产业。
另外,根据计划将设立不低于50亿元规模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
常熟
2月11日,常熟市出台了《常熟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此项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0年,旨在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将常熟建设成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制造高地和示范应用基地。
常熟将招引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快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建设产业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公共服务平台。
同时,大力引进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具有自主创新成果、能突破产业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镇江
3月,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2018-2020年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当年度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的40%。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
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助,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助。
张家港
1月份,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计划》为张家港氢能发展定下目标:到2020年张家港市氢能产业链年产值要突破1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10亿元、氢能装置40亿元、氢燃料电池系统2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30亿元。
另外,《计划》还规定了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方面当前的四大主要任务。
3月20日,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提到,编制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旨在进一步明确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政策引导,打造“东方氢港”。
发展规划意见稿将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目标分为成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
海南省
3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
该规划以建设“绿色智慧出行新海南”为总目标,2030年全省汽车清洁能源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其中自2025年起重点引导推广新能源汽车。
其中,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技术路线,规划中表示前期重点针对社会运营领域以及景区、园区等封闭或半开放式区域开展示范运营,并逐步扩大至其它车用领域。
氢能与燃料电池方面,规划提到了以下几个重点任务:
制修订全省充电和加气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在清洁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破解能源加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关键问题。
部署燃料电池汽车综合应用生态建设。
氢能源科学有序供给布局。
佛山
1月份,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通知。
通知提到,加氢站建设的区级最高补贴达到了500万人民币。
2月份,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布《禅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公交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显示,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将按照同期国家补贴的100%确定地方补贴,且补贴总额均不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深圳
1月10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其中,提到在燃料电池汽车方面,政策规定补贴标准是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1月11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通知表明,在扶持计划中,将重点支持燃料电池、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整车以电池、电控、电机、充电设备、直流变换器等关键零部件材料、制造和装备。重点支持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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