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875次 | 2020年01月14日
工信部:鼓励社会监督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再利用企业
工信部今天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予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称,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对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申请公告企业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规范条件》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投诉或举报。已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一)不能保持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
(二)不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
(三)报送的相关材料或生产经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的;
(五)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行为的。因前款规定被撤销公告的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应提前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告知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