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823次 | 2021年11月19日
工信部规范汽车动力锂电池行业年提高产量门槛
十一月二十二日,工信部官网披露《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公司进行管理,要求锂离子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年产量力不低于80亿瓦时,相比此前2亿瓦时的年产量,门槛一下子被提高了原来的40倍。
《征求意见稿》规范条件所指动力锂离子电池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供应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锂离子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锂离子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电池。所指的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公司,包括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生产公司和动力锂离子电池系统生产公司。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八条,“锂离子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年产量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年产量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公司年产量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系统公司年产量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系统公司,其年产量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业内人士表示,此前锂离子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公司的年产量门槛设定在2亿瓦时,门槛一下子被提高到了原来的40倍,国内能达标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屈指可数。
《征求意见稿》同时对公司的技术能力提出要求,公司应建立产品设计开发机构,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研究开发人员至少应涵盖新产品技术研发、材料分析评价、新工艺工装开发、产品试制与测试分析、公司标准制修订、专利跟踪和申请等方面。
有关产品,要求动力锂离子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具有资质的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相关检测机构测试合格。公司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
尽管《征求意见稿》对动力锂离子电池公司提出了如此高的要求,短时间内会加速动力锂离子电池业的洗牌,但业内专家仍将其视为利好,并表示强者将会脱颖而出,提高门槛后将形成优胜劣汰、良币驱逐劣币的局面,动力锂离子电池整体产量严重过剩、公司平均出货量不大的局面将得以扭转。从结构来看,动力锂离子电池供应链结构将逐步走向高端化。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