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540次 | 2022年08月08日
中汽协将开启动力锂电池白名单 白名单轻审批重监管
日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常务副会长董扬在某论坛上宣布,将开展汽车动力蓄电池与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的评价和发布工作。根据中汽协公布的《关于开展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汽协和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将组织实施《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一批汽车动力蓄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也已正式启动。
据悉,《管理办法》是此前《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的后续承接文件,由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旨在推优扶优。由于补贴退坡,白名单将不再与补贴政策挂钩,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子基金合伙人兼总裁方建华看来,这意味着对行业的监管或将缺乏约束力。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从过去强调企业产能规模的《规范条件》,转变为现在更看重研发投入和认证标准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主管部门对行业管理思路的转变。只要达成行业共识、科学评价,同样能推动我国动力电池行业从过去的追求速度和粗放式增长,转向追求效益的高质量发展。
白名单轻审批重监管
动力电池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动力电池是电动汽车的心脏,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新能源汽车能走多远,最终取决于动力电池能走多远。”2015年3月,工信部发布实施了《规范条件》,截止到2016年发布的最后一批目录,共有57家企业进入目录。
充电温度:0~45℃
-放电温度:-40~+55℃
-40℃最大放电倍率:1C
-40℃ 0.5放电容量保持率≥70%
据了解,《规范条件》的实施得到了行业的认可和重视,企业组织申报积极性高,地方政府、投资机构等把其作为项目立项、资本支持的重要考核条件,整车企业也将其作为零部件配套体系的重要参考指标,基本形成了产业规范化发展的行业氛围,成效显著。其中,在推动自主品牌电池企业的进步方面,《规范条件》起到极为重要的支持和鼓励作用。
相关调研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44.5GWh,同比增长44.5%,规模和出货量均保持全球领先,产业生态健康发展,国际竞争优势稳步提升。但与此同时,我国动力电池产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产业结构、制造工艺、技术创新等多方面仍亟待提升;另一方面,国际整车和动力电池技术迅速崛起给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全产业链亟需紧密协同发展,共同攻克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瓶颈。
为了推动电池行业的进步和成熟,行业规范管理也是关键内容之一。去年年底,辛国斌就指出,今后行业的相关管理工作重点将放在事中事后的监管,不再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需做好相关承接工作。《管理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不与补贴挂钩企业申报积极性不减
此前,《规范条件》同样强调自愿申报,但电池企业主动申报的积极性极高。中信国安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刘正耀指出,很多动力电池企业主动申报进入目录,是出于对政策稳定性的担忧:“未来政策是否会将进入目录作为车辆上公告或上牌的要求,未进目录的企业会否失去在市场销售的资格,我们对此不确定。”那么在补贴政策到2020年完全退出已板上钉钉,《管理办法》将不再与补贴政策挂钩的情况下,电池企业进行申报的积极性又如何呢?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电池企业负责人表示,长期致力于汽车动力电池生产、研发的企业,仍然会积极申报,尤其是此前已进入《规范条件》目录的电池企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在《管理办法》中新增了对企业诚信和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产品编码备案的要求,同时也提高了对研发人员占比及数量的标准,但对于大部分扎实开展研发工作的电池企业来说,并不难达到新增或提高的门槛,虽然此前并未列入文件内容,但其实企业诚信和产品编码备案等工作早已开展。
但正如方建华所担忧的那样,由于缺乏与补贴政策挂钩带来的约束力,从竞争层面来看,由《规范条件》转换至《管理办法》,或将进一步加快三星和LG等外资电池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从而给自主品牌电池企业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挑战。事实上,在此前公布的多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信息公告》中,已经可以看到LG化学电池产品的身影,配套采用外资电池企业产品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自主电池企业日子不太好过,上游原材料价格仍不断上涨,国内补贴退坡导致整车企业压低电池价格,这些都大大压缩了自主品牌电池企业的利润空间,如果再面临外资电池企业的直接竞争,一些中小型自主品牌电池企业恐怕将难以为继。“由于外资电池企业与国内电池企业相比,拥有规模优势,在大举进军国内市场时,极有可能会采用压价方式获取订单。这将对自主品牌电池企业造成巨大冲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市场放开是定局
方建华指出,为了使《管理办法》成为动力电池行业自律平台,并为整车企业选择配套的动力电池产品时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需在行业内尤其是动力电池企业之间达成共识,并赢得下游整车企业的认可。
此外,对动力电池企业的评价评定,涉及面较广,包括硬件条件(装备、规模、资本)和软件条件(研发能力、制造能力、管理水平、供应链实力),以及产品质量尤其是运营效果等,要做到全面、公正、实时的评价并非易事。
因此,方建华建议,为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公正,可集合更多资源,如检测机构、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及大型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等,共同开展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行业自律白名单的评价工作。
针对自主品牌电池企业,上述负责人表示,虽然不再与补贴政策挂钩或将导致“狼多了”,但行业放开是大势所趋,自主品牌电池企业还需在自身能力和实力上下功夫,加快技术革命性突破,例如加快锂电升级的开发进程,在实现单体每公斤350瓦时、系统每公斤260瓦时目标的同时,加大固态电池等新体系电池的研究开发力度,力争跟上国际领先水平。
在不久的将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一定会迎来更多外商独资产品,已经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松下、三星和LG等外资电池企业有较大可能性在华进行本土化生产。“受到外资品牌的冲击是一定的,我们只有提前做好准备,不断提升产品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保证在国内市场上牢牢占据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该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