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LARGE | 点击量:1228次 | 2018年10月02日
佛山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扶持资金接受申报
记者从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获悉,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接受申报,符合资格的企业可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据了解,为培育和壮大南海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南海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南海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用于扶持在南海区新设立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以及区内现有从事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增投资或实施转型从事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生产企业,同时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向广东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产业基地核心区(丹灶)集聚发展。扶持内容包括投资奖励、财政贡献奖励、租金补贴、总部企业落户或进驻奖励、专项配套补贴等大类。
根据扶持政策,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南海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对符合扶持范围新设立的、区内现有从事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新增投资的或区内现有非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实施转型的,承诺在区内从事新能源汽车产业生产、研发经营活动和纳税,并形成实际投资的前100家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奖励前10家)。
与此同时,对2017年1月1日前在南海区内登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2017~2019年分别按企业对南海区地方财政新增贡献额度的100%、100%、50%比例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给予新进驻广东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产业基地核心区(丹灶)前50家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租金补贴。
根据区发改部门的通知,各申报企业须于10月31日下班前把申报资料(包含第三方评估报告)提交至所在镇(街道)经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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